一、山西师范大学图书馆藏古籍文物基本情况
经过普查,截至2024年6月,山西师范大学图书馆收藏1912年以前具有中国古典装帧形式的古代书籍共3129部44426册,民国文献1800余部5万余册。其中,入选《中国古籍善本书目》210种、《国家珍贵古籍名录》17种、《山西省珍贵古籍名录》46种,具有重要的文献、文物及历史价值。根据《汉文古籍特藏藏品定级第1部分:古籍(GB/T31076-2014》古籍定级标准,我馆古籍已全部定级,其中一级古籍6部31册,二级古籍150部3381册,三级古籍共824部11826册,四级古籍2149部29188。以上古籍文物具有重要的文献与历史价值。2009年,我馆被授予首批“山西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2013年,国务院公布第四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本馆排名第二位入选。2015年,我馆再次荣获“全国古籍保护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此次山西省仅有三家单位获此殊荣,我馆是唯一一所高校图书馆。
2022年4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印发《关于推进新时代古籍工作的意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指出,做好古籍工作,把祖国宝贵的文化遗产保护好、传承好、发展好,对赓续中华文脉、弘扬民族精神、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二、文物保护与利用情况
(一)古籍保护方面古籍书库建设和存藏条件整改
2021年9月山西师范大学由临汾校区搬迁入并,由于古籍重要的文物、文献及历史价值,图书馆古籍搬迁工作是在全校搬迁工作完成后,由专人、专车、在专业的古籍搬迁方案指导下进行的一次古籍异地大搬迁,在全国古保工作中,也为数不多。2022年1月,古籍由临汾校区搬迁入并,实现了古籍异地大搬迁保护和存藏。古籍书库长22.59米,宽22.45米,面积为507平米,较临汾校区旧馆面积356.2平米,增加了150.8平米。配有两个古籍文物专用恒温恒湿柜、477个樟木隔板书柜。已安装七氟丙烷自动灭火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紫外线窗帘和温湿度监测仪器、有过滤紫外线和安全防火措施的荧光灯,古籍库房管理方面:制定有健全的图书馆古籍工作职责与读者借阅制度外,如:古籍特藏部工作职责、古籍阅览室读者守则、入库制度、钥匙管理制度等。
古籍书库实行专人管理,要求书库门锁必配两把,钥匙分别由指定的两人掌管;必须两人同时在场,方可开启门锁进入库房,实行严格的出入库制度。签订安全责任书,把安全工作落实到人。
(二)日常古籍保护事务
一是卫生工作:定时对古籍书库进行检查,进行清扫,查看有无漏水、漏电情况,做好消防、防盗预防工作。按时撒放防蛀、防虫樟脑丸、粘鼠板,保证馆藏古籍安全。二是消防安全普及:注重平日的消防安全巡查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消防设施能正常工作。做到人人懂消防知识,会使用灭火器材,保护国家文物财产安全。
(三)古籍的再生性保护
1.古籍数字化:古籍的数字化是古籍再生性保护的重要方法手段,截至目前,我馆已对70余部善本古籍进行了数字化和整理。
2.古籍影印仿真制作——扩大古籍文创的宣传
古籍部工作人员初步完成了《魏书》《佛说无量大慈教经》《殷斋文集》《五岳山人集》等仿真书的加工制作。赴山西大学图书馆对唐人写经《佛说无量大慈教经》进行了高清化数字扫描工作。并随后做了《魏书》及唐人写经的拼接、拷贝,简介书写及测量工作。为古籍的再生性保护和文创产品的初步开发转化,作出努力。
3.古籍成果创造性转化与整理研究
首先,成立古籍研究所:让古籍里的文字活起来,是古籍保护、利用。宣传、推广工作的重要方面。根据《关于推进新时代古籍工作的意见》,图书馆在原古籍部的基础上,正式成立山西师范大学古籍研究所。依托该所,目前申请获批项目三项、发表文章累计18篇。出版著作三部。目前,正在编撰《山西师范大学图书馆藏古籍题跋图录》。该书的出版,可作为古籍善本鉴定参考工具书,也可以供学界参考。 为古籍保护利用的成果转化,打下基础。
其次,建立古籍研究所网站。为加强古籍资源的保护利用,进一步加强与院校、科研单位的合作交流和推广宣传,我馆成立了古籍研究所网站。
4.古保业务知识培训
为进一步提高古籍保护的水平,开展古保业务知识的培训和学习,也是一项基础工作。2022-2023年,图书馆古籍部工作人员多次参与业务知识的线上培训学习,极大提供了业务水平。对于古籍的分类、分级保护做到了然于心。目前我馆古籍按经、史、子、集、类丛五部分分类、分级保护存放,古籍善本暂存于古籍库铁皮柜,普通古籍存放在古籍库樟木隔板书柜。
(1)参加第一期全国古籍定级工作培训班
2023年3月27日-4月30 日,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举办第一期全国古籍定级工作培训班,古籍部工作人员积极通过平台链接报名,达到学习时长后获取结业证书。
(2)参加“图书馆古籍整理与利用研修班”
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定于2023 年11月27日至12月7日,在线举办第二期全国古籍数字化建设培训班,组织古籍部工作人员积极报名参加,根据具体《培训指南》线上学习并获得学分和结业证书。
(3)参加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复核抽查工作: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复核工作的通知》〔2022]6号、《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级古籍修复中心工作进展情况评估的通知》(办公共发〔2021]131号)、《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古籍修复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办公共发[2021]132号)要求,2022年在各省(区、市)已完成本地区内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自评、复核,国家级古籍修复中心进展情况自评和第二批申报等工作,依此,文化和旅游部联合相关部委组建了工作组,赴各地开展实地抽查等工作。根据工作安排,抽查工作组一行4人,于2023年4月11日-4月13日来我省,实地开展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复核抽查等工作。要求我单位协助配合。4——5月间古籍部工作人员赴山西省图书馆参加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复核抽查工作。